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原平大尚物业有限公司 山西成铭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原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西成铭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交付双方所签《原石豹沟煤矿劳动服务公司<危>旧房改造协议书》中约定的沙河桥住宅小区(原石豹沟煤矿劳动服务公司住宅小区)三单元十一楼东户楼房一套。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山西成铭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