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院 遂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份止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供原告康岚查阅、复制;

二、被告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5月份止的会计账簿供原告康岚查阅;

三、上述材料由原告康岚在遂昌县人民法院正常办公时间内的工作区域进行查阅、复制;

四、驳回原告康岚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遂昌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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