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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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魏伟平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负担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500元,应予退还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