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泰州市金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泰州市金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青年南路208号房屋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的拆迁款20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