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海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浙江海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1847406.38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