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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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天津市东丽区星宇道与泽霖路交口西侧融湖景苑125号楼-1-101室屋内裂缝(卧室、书房、客厅墙壁)修缮完毕(腻子见白); 二、驳回原告刘胜来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元,由被告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