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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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0)粤1973民初9978号民事判决; 二、限周合耕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徐万荣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000元; 三、驳回徐万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181.5元,由徐万荣负担2125.5元,周合耕负担1305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180元,徐万荣已预缴,由徐万荣负担2580元,周合耕负担12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