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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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闽0602执4190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一方如若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