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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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黄强向原告赵丽君偿还借款25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2500000元为本金,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从2021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黄强向原告赵丽君支付律师代理费42000元; 三、原告赵丽君有权对被告黄强所抵押的位于来宾市的房屋在案涉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26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