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齐河羲和物流有限公司
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济南诺亚应急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齐河羲和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或者采取的其他查封、扣押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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