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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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2021)豫1422民初2194号民事判决; 二、田伟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钱玉海借款118090元; 三、驳回钱玉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25元,由上诉人钱玉海负担800元,被上诉人田伟负担2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上诉人钱玉海负担1600元,被上诉人田伟负担4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25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