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湘潭九华热处理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 湘潭浩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对被告***、湘潭浩晨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9万元。 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920元,由原告湘潭九华热处理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