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18)沪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一审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人民币4,581,896.15元指定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裁判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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