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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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市硚口区蒲鑫洁具经营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