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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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华润建设有限公司荣强分公司 湖南致德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湘潭华润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湘潭华润建设有限公司荣强分公司、湘潭华润建设有限公司的财产在335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南致德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