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吉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元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源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元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北侧泰盛路西侧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苏(2019)泰州不动产权第0073510号、苏(2019)泰州不动产权第0000981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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