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海森昌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北金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结案通知书

经执行,查明湖北金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名下没有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股票、证券、车辆、不动产登记信息;已依法冻结被保全人湖北金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东支行尾号9999账户内存款0元,冻结期限为12月(2021年12月3日-2022年12月3日)。故此案以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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