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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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执行人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撤回执行申请,终结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8)苏0583民初69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因撤销(回)申请而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2-20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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