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聊城风影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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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聊城风影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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