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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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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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新疆唐之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账户存款850800元(其中案款840000元、执行费10800元),同时被执行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如上述款额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