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裕融租赁有限公司 惠州市嘉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申请恢复执行期限为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1-16 |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