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信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1民初78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1民初7844号民事判决第五项、第六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1民初784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上诉人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被上诉人***装修费损失40000元、评估费损失2500元,合计42500元;

四、变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1民初784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3月的租金11280元、管理费940元以及4月的租金5264元、管理费439元,合计17923元;

五、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本诉请求;

六、驳回上诉人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2968.64元、反诉受理费440.22元,由上诉人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339.46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069.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967元,由上诉人广州市聚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38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58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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