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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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承德万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2020)冀0823民初35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承德万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00元,退还承德万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诉人关**、关**、关**、关**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