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边山泉渔业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法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2021)吉2404民初293号民事判决;

二、延边山泉渔业专业合作社与朴**签订的《土地及鱼池转让合同》中养鱼池及其所占土地(非耕地)0.71公顷(7100平方米)的承包经营权转让有效;

三、驳回延边山泉渔业专业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合计75元,由延边山泉渔业专业合作社负担37.5元,朴**负担3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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