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田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位于田阳县田州镇解放中路计生局后面丰景商住小区7-3-201号房产{产权证号:{桂(2016)田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386号}和查封被申请人***与罗淑英共有位于田阳县田州镇隆平大道A7区二期D5栋2单元501号房产(产权证号:第××号)。

以上查封被申请人财产限额为563297.41元,查封期限为12个月。

保全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申请人负责保管,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移、隐匿、损毁、变卖、租赁、抵押、典当、赠与被查封的财产。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审理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保全措施实施后,有法定解除保全情形出现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未及时申请,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20-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