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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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潼关县金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2021)陕0522民初3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潼关县金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上诉人潼关县金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