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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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莞市明天纸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1971民初3174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黎**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4118.2元、保全费5000元,由黎**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7072.43元(东莞市明天纸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黎**负担并直接支付给东莞市明天纸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明天纸业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的费用不再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