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泰(成都)真空镀膜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青源啤酒有限公司
山东陀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东泰(成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安兴玻璃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东泰商城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担保人山东青源啤酒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096645.25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担保人山东青源啤酒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财产,查封期间可以使用,若因担保人山东青源啤酒有限公司原因造成损失,应由其承担责任。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