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浙江吉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吉利汽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锐艺工业产品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锐艺工业产品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锐艺工业产品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268元,减半收取计2634元,由原告上海锐艺工业产品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