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柳州市柳江区糖业发展服务中心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恢复原状纠纷
法院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覃**对被告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思荣村民委员会思炉村民小组、覃**、柳州市柳江区糖业发展服务中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原告覃**已预交),由原告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8-13
发布日期 2021-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