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城县途瑞运输有限公司 内丘县路航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武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王**、孟**、梁**、王*、王*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共计1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王**、孟**、梁**、王*、王*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303938.08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王**、孟**、梁**、王*、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宋**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1245元,被告宋**负担375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13元,由反诉原告宋**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9-15 |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