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叶盛丝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新疆叶盛丝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左**、姜*名下的银行存款5325.00元的财产。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7-03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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