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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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理赔款75793.34元,保险费4143.51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以79936.8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3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6元,减半收取102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