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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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浙01执恢5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力,待上述执行费的优先权相关诉讼结束或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继续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