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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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龙岩向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 厦门向阳印克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龙岩向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权价值548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厦门向阳印克食品有限公司 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5-31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