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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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德医堂禛馨护理中心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1民初6345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青岛德医堂禛馨护理中心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诉人赵**、赵**、赵**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2022.6元; 三、驳回上诉人赵**、赵**、赵**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116元,减半收取计4558元,保全费3270元,以上共计7828元,由赵**、赵**、赵**负担1467.5元,由青岛德医堂禛馨护理中心医院负担6360.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780元,由青岛德医堂禛馨护理中心医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