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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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齐齐哈尔市圣宇种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齐齐哈尔德润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齐齐哈尔德润会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