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奥赛瑞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法院 孝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北奥赛瑞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价值738281.04元范围内的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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