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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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功成建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辽宁功成建筑有限公司、北京宝庆功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查封、冻结措施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