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曲靖古禾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陆良县人民法院(2021)云0322民初1017号民事判决,即:由被告伍*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曲靖古禾农业有限公司下欠抽真空款项29,360元。 二、伍*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所欠曲靖古禾农业有限公司款项33,820元,并自2020年6月1日起按年利率15.4%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三、伍*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曲靖古禾农业有限公司律师费2000元。 四、驳回曲靖古禾农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79元,减半收取389.5元,由伍*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79元,由上诉人曲靖古禾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发生效力后,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