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高台县人民法院(2019)甘0724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变更高台县人民法院(2019)甘0724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中心支公司赔付被上诉人***保险赔偿金2520.42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中心支公司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