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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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厦门索玛贸易有限公司 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厦门索玛贸易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进行庭外和解为由,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福厦门索玛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25元,减半收取计862.5元,由厦门索玛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