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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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优策达贸易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金俊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出资纠纷 |
法院 |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呼伦贝尔金俊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优策达贸易有限公司在2014年在3月20日签定的《合作协议书》; 二、驳回原告呼伦贝尔金俊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286元,由原告呼伦贝尔金俊实业有限公司负担49186元,被告深圳市优策达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