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悠游光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悠游光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第三人周**作为被告重庆悠游光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的登记事项;

二、驳回原告光大安石(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80元,由被告重庆悠游光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13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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