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陇西县宏伟乡金山村扶贫互助协会
陇西县宏伟乡景坪村扶贫互助协会
陇西县宏伟泰华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陇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拔被执行人陇西县宏伟泰华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程**、程**银行存款人民币409605元(其中执行款400000元,受理费3650元,申请执行费5955元)及相应利息;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相同数额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4-16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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