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 舒城县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投资分配款75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150元,由被告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650元,原告***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