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余分配纠纷、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华银茶油有限公司
舒城县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法院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投资分配款75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150元,由被告安徽强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650元,原告***负担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07
发布日期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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