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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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 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归还垫付款本金254903.62元给原告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告***、***支付违约金给原告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的计算,以254903.62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三、被告***、***返还财产保全费2114元给原告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四、被告***、***支付律师服务费11850元给原告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五、驳回原告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债务,限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的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受理费6248元,公告费700元,合计694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