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天勤卓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天勤卓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车**退还认购金100000元;

二、北京天勤卓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车**支付违约金1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50元,公告费260元,均由北京天勤卓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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