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府谷县荣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金荣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府谷县荣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金荣贸易有限公司、杜桂平、郭存娥、郭义标、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及网络账户资金,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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