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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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荣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 府谷县金荣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府谷县荣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金荣贸易有限公司、杜桂平、郭存娥、郭义标、齐**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及网络账户资金,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