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饲料款84868元; 二、驳回原告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62元减半收取计1081元,由原告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负担81元,由被告***负担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